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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行地灾防治属地化管理
2018-05-12 | 作者: 卢为民 张天风 |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分享到

  为切实做好上海市今年汛期地灾防治工作,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日前制定并印发了《2018年本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

  上海局明确,落实地灾防治责任,注重常态预防。地灾防治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级规土局与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实施地灾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修订《上海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规定》,继续做好建设项目地灾危险性评估管理以及后续监管,强化常态预防。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环节,强化地灾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上海局要求,强化突发性地灾应急管理。对山体边坡、地面塌陷等隐患点,提高巡查频次,细化巡查要求,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开展地灾隐患监测预警示范工作,适时开展重点地区隐患监测。做好地灾应急演练、地灾防治应急专项培训等工作,提升信息化保障水平,保障应急物资供应。

  上海局强调,有效防治地面沉降。进一步深化地面沉降分区管理,开展地下水采灌和深基坑降水双要素管控机制的研究。推进新成陆地区地面沉降调查和重大市政工程沿线地面沉降监测动态分析总结。实施区域地面沉降及重大设施沿线的日常监测,推进安全预警机制建设。进一步拓展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防治联动机制的内涵,协同防治长三角地面沉降,促进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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